武汉律师成功案例
法学英文兼修、解决涉外案件
—律师的非诉讼业务
周先生,武汉市人,父亲曾为国民党时期武汉某局局长,母亲为法国人。1978年父亲去世后,母亲回到了法国,2011年母亲在法国去世,享年103岁,在法国留有遗产,法国一家专门处理遗产案件的公司经多方查找、联系到周先生。通过信函方式与周先生签订合同,接受周先生的委托处理其母亲的遗产。
资料到达法国后发现,委托书上周先生的出生日期为1940年3月2日,而身份证、户口、护照以及公证文书上记载的周先生的出生日期为1941年3月29日。此后,法国公司寄来了一封信,书信的内容用的是英文,而地址等均为法文;随信寄来的还有一份委托书,用的是法文和中文。下面是该英文信的主要内容,为尊重当事人的隐私,将部分内容隐去。
First at all I want to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the documents you provided me with .
Unfortunately, as you documents present an other date of birth than this on the Power of Attorney, it’s needed that you execute before a Solicitor or a Notary Public a new one with the good date of birth.
Consequently, please find enclosed one new form and return this document to my offices as soon as possible.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and,
Looking forward to hearing from you .
在会见杨勇律师之前,周先生已经到某公证处咨询过,公证人员及翻译人员解释,因周先生委托书上的日期和身份证等日期不一致,需要委托律师查找周先生的户籍资料等;委托书来自法国,上面记载周先生出生日期为1940年3月2日,据周先生解释,可能是根据其母亲生前的有些资料形成的。
杨勇律师认为,在中国,公民的身份资料首先公安派出所可以提供、其次是人口普查资料、再次根据周先生的特殊背景就是敌伪资料了,难度很大并且希望渺茫。然而,周先生在听了律师的分析后,还是毅然委托律师提供服务。
接受委托后,律师仔细分析案件,从这封英文信入手。律师发现,这封英文信写得并不地道,但意思还是表达清楚了。the good date of birth翻译成中文应为“有效出生日期”,这个有效出生日期究竟是指1940年3月2日还是1941年3月29日?律师认为,周先生出生在中国,目前国籍也是中国,有效日期应当依据中国提供的资料,而不能依据法国方面的资料,因此,周先生的有效日期应当为1941年3月29日。
律师仔细地询问周先生,第一次法国公司寄来了哪些资料,周先生寄去了哪些资料?第二次法国公司寄来了哪些资料?原来第一次法国公司寄来了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的收费方式及标准、委托合同、委托书及信件。根据合同,处理遗产的所有前期费用都由该公司承担,服务费根据遗产的多少,在支付前期费用后按标准收取。周先生寄去了签字后的委托合同、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以及公证的身份关系证明。第二次法国公司寄来的就是一封信和一份委托书,这次委托书上的周先生的出生日期为1941年3月29日,而第一次寄来的委托书上周先生的出生日期为1940年3月2日。
Documents与document究竟指的是什么,杨勇律师认为documents应当是指周先生之前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护照以及公证文书。而后面的document则应当为one new form,即法国公司第二次寄来的委托书。
律师经过分析后认为,周先生要做的事实际上很简单,并不需要查户籍资料、人口普查资料或者敌伪档案,只需要在公证员面前在第二次寄来的委托书上签字寄给法国公司就行了。因为这样,委托书上的日期与周先生之前提供给法国公司资料上的日期就是一致的,从法律上讲也没有瑕疵,法国公司就可以根据周先生的委托合同及委托书处理周先生母亲的遗产。
听了杨勇律师的分析,周先生深表赞同,对杨勇律师的英文水平及分析能力深为佩服,在杨勇律师的陪同下,周先生到公证处做了委托书的公证,将委托书寄给了法国公司,事情得于轻松解决。